現代社會體系的探究

探討人類於社會體系中的各種互動規則

        篇章的起頭便揭示了大時代趨勢,隨著網際網路科技崛起,回顧2008年以BBS網路平台發起的野草莓運動、2009年於twitter與plurk通訊軟體所成立的八八水災救災運動中心、到現今透過facebook集體串聯發起的「反對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抗爭……等,可發現現今許多的社群運動漸漸開始藉由網路串連,透過此方式來提倡公民訴求。
        發生於2014/3/24的「反服貿」運動,標準的利用網路通訊系統來快速集結一群持有相同看法的人,一同強力的抵抗政府其相關政策的推動,雖然過程中它的合法性與正當性仍有疑慮,但文章中作者認為此仍屬於西方概念中,那公共議題理性討論、主動政治參、公民不服從……等概念範疇內。
        然其中扮演關鍵腳色的facebook網站、普及的智慧型手機,其在使用上也值得我們深入探討,這些高科技產品使得群體間得以更加快速地傳遞即時資訊,在此次「反服貿」運動中有不少學生參與,以高度自我意識式的言論發表個人看法於這些平台上,過程中堅持自己的立場。而文中作者也認為,若直接透過網路中的社群媒介可以呈現所謂的第一手資料,不受被政經勢力所綁架的大媒體操控,其中更有不少的活動支持者直接將立法院內抗議民眾的訴求直接發佈到CNN iReport與其他國際媒體上,意圖引起全球性的關注。
        作者認為此次「反服貿」運動充分展現了公民參與的精神,並引用Jürgen Habermas 的Theory of Communication Action來探討建構網路論壇的可行性, 透過網路論壇大眾可於其上進行公共事物的討論,期望能使「私領域的人們因此集結成公眾」以進行線上辯論,並宣稱我們這一代是電子世代,能夠透過網路建構歷史。
        然而此次「反服貿」抗爭運動是屬於臨時的,強行霸佔立法院的民眾有違法的疑慮,而此舉動也引起執政者相當大的不滿,我個人認為若要檢視參與這些活動的民眾其行為到底是否恰當,其實也很難判定,就如同文章中所提及的資料,當時社會上一直存在著對立的兩方,一方是支持「反服貿」運動的民眾,而另外一方是反對「反服貿」運動的民眾,既然違法了,至於這群抗議的民眾是抗議的公民還是暴動的暴民,這可能要留給社會大眾去做最後判斷。
        文末作者開始回憶1910年3/29日當時的廣州起義,認為當時抗議的國民黨黨人與現在這群「反對服貿」抗議民眾性質有些類似,並提及國民黨長期在台灣執政下的威權統治,常將抗議的民眾戴上暴民的帽子,以威脅社會秩序為由加以逮捕,直指此種社會控制是非常不合理的。
        根據Jean-Jacques Rousseau所提出的 Du contrat social ou Principes du droit politique ,一個理想社會的建立是透過社會契約來建構,而政府的權力實際來自於被統自者的認可,中華民國是有憲法的國家,本國的憲法賦予我們平等、自由、受益、參政權,故人民本來就可以透過不同的管道向公眾發表自己的看法與意見。
        然而現代的網際網路科技與全球化正快速發展,其對現代社會的影響力,甚可比擬於古騰堡印刷術剛發明時對歐洲所造成的轟動,一些透過網路串連在一起的民眾常被稱為cybernation,他們在網路虛擬社群裡自行建立起一套符合自己需求的規範,但這些規範有時仍與現實生活存在著些許脫節。近年來民眾對於網際網路似乎漸形成一種依賴的心理,這弱點很容易被一些電腦資訊菁英操控利用,其將輕易滲透進網路中,以不同方式影響公共領域的操作、政治參與、社群組合、人際關係……等。電腦與網路的結合漸成為強而有力的文化載體,透過此工具,不但可以於其上創制符號,再透過符號系統衍伸出觀念,進而影響人際間的心靈互動,使電子計算機此種被定義為物質的工具漸漸與人類的心靈形成了密不可分的鏈結,甚而佔據了現代人的生命主體,大大改變了科學家自古以來對哲學範疇論的看法,端看這次「反服貿」運動對社會所造成的強大影響力就足夠證明以上論點。故我們應該在社會學上重新檢視其所衍伸而出的一連串問題,其中可以參考Jürgen Habermas`s Theory of Communication Action,思考在逐漸邁向網路言論開放的社會中,大眾們應該如何面對world wide web於生活上所帶給我們的衝擊。
        網路的發展拜科技所賜,而科學技術又對社會的影響力甚深,根據Auguste comte當時(正值法國大革命)提出的觀點,認為面對一個動盪的社會,我們勢必要改以科學系統化的方式來研究人類的社會行為,並以理性的態度面對社會成員間的互動關係。自從Durkheim、Weber、Marx時代,其已經對社會科學的發展定下了不少基礎,現代已邁入21世紀,舊時代的理論有它需要改進的空間,也許從conflict perspective的立場來看,社會上本來就存在著許多的不平等與對立,但面對這些社會結構性的衝突發生,大眾們是否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呢?

參考資料來源:
巷子口社會學部落格http://twstreetcorner.org/2014/03/24/hsiaoping/
見樹又見林-成令方,林鶴玲,吳嘉苓
網路社會學-李英明
Sociology A Brief Introduction - Richard T. Schaefer
http://en.wikipedia.org/wiki/J%C3%BCrgen_Habermas
http://ccs.nccu.edu.tw/paperdetail.asp?HP_ID=788
http://fr.wikipedia.org/wiki/Du_contrat_social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A0000001
http://en.wikipedia.org/wiki/World_Wide_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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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的一開始,鏡頭來到冰島這個北歐國家,從畫面顯示而來的秀麗風景,實在很難判斷出即將有一場金融風暴席捲而來,然而造成冰島大量失業與經濟蕭條的真正原因,其實源自於美國政府失控的金融制度,這剛好也隱射出現代社會的經濟體系其實是全球性相依的,常因牽一髮而動全身。影片分為五個部分,各為 How we got here、The bubble、The crisis、Accountability、Where we are等,影片的前半段先大致介紹美國的金融體系,其中提到不少美國經濟體系中的權威機構,如: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Goldman Sachs、Morgan Stanley、 Lehman Brothers、Merrill Lynch、Citigroup……等,這其中夾雜了公家機關與私人機構。
        處於美國現代社會中的大眾們有貸款的經濟習慣,因此片中也特別提到了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s(COD)此一種新興的貸款制度,於2000年當時,經濟學者認為此一制度可以紓解美國因長期受房貸壓力所造成的經濟景氣低迷,此COD制度的推出表面上看似理想,然而其內卻暗藏著危機,因為在接下來的這幾年間,有多家私人銀行與金融機構利用COD這個制度販賣大量金融性衍生商品給投資者,並以其房產當作抵押品,然而這些抵押的房地產幾乎全被重複抵押過,不僅如此,連金融性衍生商品所出售的價格均遠低於其實際上其所擁有的價值,金融投資機構便如此技巧性地使消費者們無意間購買了一堆高風險、低價值的債券,如此這般慢慢的把社會導向了經濟泡沫化的結果。此外於上述的過程中,政府主管經濟政策的相關部門似乎暗中助長此種聲勢,操控一些看似公正的金融證券評比公司,使一些黑心的金融機構披上一層華麗的包裝以取信於民,使民眾大量購買建構於COD上的黑心證券以刺激民間消費,好讓這段期間出現了短暫經濟繁榮的假象。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這些建構於COD上的高風險債券被大眾廣泛購買,使私人銀行與金融機構的借出資金遠超過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AIG)所能夠負荷的上限,然而後來大眾發現了這個問題,開使大量拋售這些證券,終使AIG被套牢(AIG其實是屬於政府公家保險公司),此後果須由全民買單,換句話說,這些投資的高風險均以障眼法的方式完全被分散於民眾身上,並非由實際獲利者所承擔。不久之後終於在2007年引發了Subprime mortgage crisis,整個高速運行中的金融體系開始出現裂痕,而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也因此破產,進而導致了全球性的金融浩劫。
        後來影片以採訪的方式詢問一些當時負責處理金融政策的核心政府官員,要求他們針對一些敏感性的問題進行答覆,其中有不少人不時刻意迴避著敏感問題或是拒絕採訪。而影片另外掲露了一個事實,即其中參與COD制度設計的經濟學者與政府官員其實都知道這樣的制度是有問題的,對於一些私人銀行與金融機構的審查機制也常以黑箱作業的方式進行,而那群掌握政治權力的少數人不但互相熟識,且以很有默契的態度一齊把社會導向金融危機的不歸路,然而這群少數人就是支持COD制度的經濟學者、政府官員、證券資本家……等。
        2008年隨著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的倒閉,引發了全球性的金融災難,此造成了國際上大量的人民失業、無家可歸、傾家蕩產,諷刺的是,造成這場風暴的那群人不但相安無事,反而還領了一大筆補償金,這一現象充分的展現了經濟社會體系中其結構的不公平。
        影片中這些華爾街的資本家靠著操弄金融組織的制度結構,並藉由政治力的介入,破壞了社會上應該要有的經濟自由,而這些資本家自己口口聲聲的說自己是在經營事業,然而卻悄悄的把投資與企業風險全部轉嫁於消費者的身上,並把一些因投資所得來的獲利放入自己的口袋之中,輕鬆且迅速地累積自己的財富,同時從事大量非法活動,然而這些工作壓力卻都被加諸於勞工身上,並把其應承擔的風險轉移至消費者本身,這些資本家利用此一手法,使自己擁有全世界絕大部分的財富,且還能於危機發生時,巧妙的利用法律避開其應負的責任。其中導致此次金融風暴的罪魁禍首幾乎都身處政商名流,掌控著社會上大量的資源、權力,較為意外的是,就連應該秉持學術獨立的學者似乎也涉入風暴其中,這群人於社會金融管理制度的結構上,確實形成了球員兼裁判的情況(完美的詮釋了「inside job」一詞),反觀一般的老百姓,面對這樣的不正義之舉,似乎從頭到尾均被蒙在鼓裡,就算發現了也難從中阻止,這種現象所反映的是社會結構下的不平等。
        美國一位曾經獲得諾貝爾獎的經濟學家Joseph Stiglitz曾對健康的經濟體系提出了幾項原則,第一,於自由經濟體系下的貿易必須是雙方對等的、第二,金融機構不應該把商業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第三,金融政策的相關談判過程必須要透明化。他亦曾對外指出現代社會經濟問題的所在,表明了全球貧富分布不均、中產階級收入原地踏步、財富成極端分布……等危機,並呼籲政府應該制定出新的「全球政治經濟制度」來加以解決。
        經濟體系中的社會不平等也許仍能被看做是一種Social Stratification,而不管是甚麼體系,其於社會中總是會出現social inequality的現象,然現代的資本社會似乎正滋養了一群位在Ascribed status的富二代或官二代,而一般位在Achieved status的平民單靠普通教育似乎是無法與那些原本就位於經濟體系頂端的人競爭,然而理想的social class應該是建立於完善的economic system之上,社會必須提供位於不同階層間的人機會,使其能夠靠努力來改變自己所屬的社會階級。
        Daniel Rosside曾把社會中的人們分為五個階級,各階級的人們擁有相當差距的財富分配,而這些造成階級差異的因素常為社會學家所研究的對象,有些人會懷疑位於階層頂端的人,其所擁有的大量財富是否為他們所應得的。根據Functionalist的觀點,社會上不同的職業其所獲得的報酬也會不同,若職業於社會功能上愈不可或缺,則其職業價值越高,愈有機會攀登至較高的社會階層,至於這些社會的不平等,其存在是合理必要的,如此人們才會有動機去爭取這些具高社會功能性的職業;而根據Conflict的觀點,其認為所有的政治與經濟制度幾乎都受位於社會上層階級的人所操控,勞工們只不過是他們剝削的對象,而這些階級不平等現象雖並非無可避免,但他們仍特別主張階級衝突,提倡大眾靠dominant ideology的爭奪來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
        Max Weber表示社會上存在著許多Life chance,然而其與自身的教育、經濟、醫療……等條件均有關,故若要改變自身社會地位,經濟的原始條件仍是略重要於生產工具,儘管現今建構在資本主義上的社會中仍存在著明顯的不平等,但此對比於過去的封建時代已經是相對自由了。社會上仍存在著一定的Social mobility,每個人的社會地位也仍是有很大的變動空間,也許在人民識破這些政商名流其玩弄經濟的手法後,在未來法律的制定上會加備完善、政治人物選舉時也會考慮得更加周全,所以面對這次資本主義市場的失靈,應該不是常態,我們不必過度沮喪。

參考資料來源:
Richard T. Schaefer. Sociology A Brief Introduction. Location:pearson
N.Gregory Mankiw.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Location:Southwestern
James N. Danziger. Understanding the political world. Location:Pearson
http://en.wikipedia.org/wiki/Inside_Job_%282010_film%29
http://en.wikipedia.org/wiki/Lehman_Brothers
http://en.wikipedia.org/wiki/Financial_crisis_of_2007%E2%80%9308
http://en.wikipedia.org/wiki/Joseph_Stiglitz
http://www.ndc.gov.tw/att/files/3%E5%85%A8%E7%90%83%E9%87%91%E8%9E%8D%E9%A2%A8%E6%9A%B4%E4%B9%8B%E6%88%90%E5%9B%A0%E3%80%81%E5%B0%8D%E6%88%91%E5%9C%8B%E5%BD%B1%E9%9F%BF%E5%8F%8A%E5%9B%A0%E6%87%89%E5%B0%8D%E7%AD%96%E4%B9%8B%E6%8E%A2%E8%A8%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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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現代的二十一世紀是一個極端追求個人主義的時代,近幾年有不少民眾於街頭上發起有關男女平權的社會運動,而這股風潮正潛移默化的改變現代都市的社會結構,然而在一般大眾的觀念中,對於經驗上無法直接觸擊的事物,腦中常會存在著刻板印象(stereotype),而在性別角色(gender role)的相關議題上,正也顯示有許多由此發展而出的性別不平等(gender inequality)存在於社會結構之中。在社會的歷史文化架構中,大眾普遍將自己與他人區分為兩種不同的性別角色,即「男」與「女」的分別,區分的原則有來自先天性物種演化構造上的生物性別角色(sex role),也有後天性社會文化影響下發展出來的社會性別角色(gender role),對於前者生理層面的相關性別理論,John Money與Fatricia Tucker曾透過生物實驗來證實,而後者由文化層面所建構的性別差異,Margaret Mead也做了先驅性的研究。然近幾年隨著女性主義(feminism)與男性解放運動(men’s liberation)的蓬勃發展,兩性特質在社會上的分界線已變得越趨模糊,對於傳統觀念中男性應有的男子氣概(muscularity)與女性所應有的女人氣質(feminity),在某部分人的眼裡已不再被特別強調,對於性別認同方面,大眾也因此開始產生不同的看法,這現象使得某些人於性及性別統一上開始出現的崩解,我們可以進一步的發現,自己身旁周遭的某些前衛人士也開始毫無忌諱的大方宣稱自己是transgender、transsexual或transvestite,並於在打扮上追求Cross dressing。
        另一方面,生活在都市中的年輕男女非常渴望並追求自由,婚姻對他們來說似乎反而成為了一種自我束縛,相對於十五世紀以前「前工業化時期」的家庭觀與十八世紀左右「工業化時期」的家庭觀,到現今的「後現代社會時期」的家庭觀,每個時代的轉換必然都會帶來迥然不同的新觀念,然在現代大眾的眼中,個體彼此間的私密關係似乎比家庭成員間的關係更為重要,某些人甚至不再重視子代的繁衍,這使得傳統的道德價值與現在的道德價值觀係上產生了根本上的衝突,而此種改變似乎正導因於科技發展之下傳統性別分工的崩解、男女平權運動的興起以及多元性別思想的建構,此外,不可否認的,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寧願與配偶保持著同居(cohabition)的關係,也不願走入婚姻生活。
        在法國,政府為了因應時代變化趨勢與其所衍生出來的一連串法律問題,於民法上已特別頒訂了民事伴侶制度(PACS),而這種伴侶關係使得相戀的兩個人得以在法律上擁有比同居更進一步的關係地位,使彼此可以於政府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建構出承諾以及權利義務關係,而此關係也解決了敏感的性別議題,對社會中未受到法律保障的同性戀偶們來說,這可是一大福音。
        相對於台灣,我國政府於民法上似乎在法律上只認同婚姻制度,對於同居的配偶與同性戀者們,於法律上將無法受到保障,於民法第972條明確指出,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之,言下之意只有異性配偶才享有立定婚約的資格,此外於民法第1001條也指出,婚姻關係中的夫妻應履行同居義務,這使得配偶於婚姻中,彼此的關係能受到法律效力的維繫,是比較受到保障的,而未婚的同居男女則無法享有此一權力。而對於立定婚約的雙方,法律亦有所限制,於民法第983條即規定近親不得通婚,嚴禁亂倫(incest taboo),這代表著我國是屬於遠親婚配制度(Exogamy),其實這一禁令於生物學上是有根據的,實驗已證實近親通婚會造成隱性遺傳疾病發生的機率大增。另在民法第985條規定不得重婚,此顯示台灣社會是屬於一夫一妻制的家庭社會(Monogamy),而我認為,在此制度之下也較有利於在現代社會之中發展出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而台灣雖屬於多移民與多種族的國家,但不可否認的中國傳統文化影響台灣文化最深,而其中父權社會(Patriarchy)的觀念深植民心,故在民法第1000條就有提到冠姓制度,但為了呼應近年來社會對男女平權的訴求,在法條之中並沒有限制被冠姓的配偶性別,我認為此有利於平權家庭(Egalitarian family)的發展,在這觀點上我給予強力的贊同。至於反對的法條,我認為民法第984條是有疑慮的,因為監護人與受監護人不一定具有血緣關係,故於生物自然法則下,此兩種角色的配偶關係應是能夠被允許的,除非另有法律條文方面的爭議性問題存在。
        於整體上看來,我國民法於婚姻制度上除了兼容中華傳統文化,亦有考慮到性別平權的問題,至於多元成家方面,政府考量較不周到,也有不少民眾因此上街參加社會運動以示抗議,呼籲政府給同性婚姻於法律上更進一步的保障。隨著個人性的民主化(democratization of personhood)發展潮流,「家庭」這種社群單位於後現代社會中已開始式微,對於家庭原有的功能,不管是於性、繁衍後代還是親密關係方面,均被後現代人視為可以分離的元素,學者Anthony Giddens也因此曾為此做了一些研究,並結論出「個人主義的猖獗最終將導致以性交為基礎的配偶關係日漸流行」,最後指出社會於結構上已因此發展出了「純粹關係」(the pure relationship)與「塑膠性愛」(plastic sexuality)這兩個名詞,此觀念將顛覆大眾以往傳統的家庭觀。
        我認為不管是同居的配偶關係、婚前性行為、同性婚姻、離婚或是多夫多妻制度……等,這些均屬於多元社會文化的一部份,然政府在角色上,一方面要保障公民們的「自由意志」,一方面又要維持適當的社會秩序,常會因此陷入兩難,然而,我認為這些多元、多樣貌且不同於傳統的婚姻制度,其於法律上的合法性與道德上的正當性應留給大眾們做最後的判斷,若少數人的婚姻觀念仍不受大眾接受,則他們應該為自己挺身而出,以捍衛自己的權力,畢竟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曾很哲學的說過這麼一句話:「凡存在必合理,而合理的必存在」,只但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參考資料來源:
Richard T. Schaefer. Sociology A Brief Introduction. Location:pearson
N.Gregory Mankiw.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Location:Southwestern
大和禮子,2006[2008],《基礎社會學》,第14章「性別論的基礎」。
張美惠譯《推力──決定你的健康、財富與快樂》,第13章「婚姻民營化」。
「法國民事伴侶制度PACS的新面貌」,婦女新知基金會通訊,2011,297期。
楊靜利(2014.1.6)「同居、婚姻與生育:人口學觀點的多元成家」【巷子口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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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現今的電腦設備與網路技術的快速發展,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對我們生活上的影響也越來越深遠,透過網路,群體(group)與個體(individual)之間可以快速的互相交換訊息,這使得人際上的溝通與交流不再受到物理上的限制,而每當我們於生活之中遇到各種疑難雜症時,通常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打開電腦,開啟網際網路瀏覽器,透過搜尋引擎來替我們收集各方資訊。而網路的即時性不但使得個體之間的連結突破了時空上的限制,更使我們和旁人互動的模式漸漸不同於以往,我們不再以面對面的方使與他人交談,而是透過電腦螢幕來進行訊息的交換。而近年來,開始出現了一群「在網路世代出生的年輕人」,其主要透過網際網路來認識外在世界,並將網路視為於生活上不可缺、理所當然存在的一部分,而在整體社會結構(social structure)上,也無可避免的受到了網路的影響,當人們關注的議題不再是身邊所發生的事物,而是網路所呈現的資訊時,這將使得人們認知外界的方式產生改變,進而導致不同個體對於周遭情境的定義、彼此互動的方式與關係的建立(social interaction)開始不同於以往,乃至於個人建構社會真實(social reality)的方式,也將隨之受到各種網路媒介的牽制,記得Herbert Marshall McLuhan曾經這麼預言過:「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然而這句話已經在現代社會中被徹底實現了。而網路上的資訊是如此龐雜,為了幫助網路使用者快速的收集到其所渴望的電子資訊,各個搜尋引擎均想盡辦法研發出最有效率的演算法,以達到搜尋引擎最佳化(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的目的,像是google最近就研發出一種「Hummingbird」的搜尋演算法來取代舊式的「PageRank」演算法,然而隨著這些演算法的進化,每個人從網路上所蒐集而來的資訊真的會愈趨適當、客觀的嗎?對網路搜尋引擎進行長期研究的Danny Sullivan就曾為此發表言論,指出當大眾在使用google的同時,其將默默的紀錄著使用者的57種背景資訊,其中包括了搜尋者的地理位置、造訪過的網站、始用的瀏覽器……等,如此以猜測出用戶的身分,進而提供個人化的搜尋結果,然而此方法看似方便、人性化,但卻可能涉及到用戶的影私權問題,除此之外,有些搜尋網站為靠獲得商業利益來維持生存,已經於其中引進了搜尋引擎行銷技術(Search Engine Marketing),這使得每個人的搜尋結果中暗藏著商業操弄的痕跡。身為MoveOn執行長的Eli Pariser亦為此深感憂慮,並於TED發表演說時提出了過濾泡沫(filter bubbles)這個概念,認為此種搜尋引擎個人化的結果會縮小每個人的世界觀,終將導致國家的民主受到負面影響。
        針對網路科技的運用與其所造成的影響,我曾訪問了周遭的親朋好友有關新聞資訊取得方面的問題,可發現在年輕世代中,其常仰賴電腦線上即時新聞來接收外界資訊,而父母那一輩則多依賴電視新聞報導,至於老一輩的銀髮族則選擇閱讀報紙,由此可見各個年齡層是透過不同的資訊管道來認識這個社會。而之後我又進一步的請他們針對不久前才剛發生的新聞事件提出個人看法,即:「對於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通過有什麼看法?」,於回答中可以發現年輕人多站在反對的立場,就如同當時那群透過電腦網路串連來占領立法院的學生般,堅決的認為政府做錯了,然而父母那一輩則保持著比較中立的看法,認為貿易自由化是時代趨勢,通過也許會為台灣帶來正面的影響。於是我再問:「對於因強行通過服貿而衍伸出的抗議運動其立場為何?」,從答案之中可發現處於網路世代的年輕人均強力支持那群抗議的學生,而父母那一輩的則認為抗議的民眾被政客操弄了,雖然政治立場不同,但在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障下,這群學生仍可發表自己的意見,至於老一輩的對這件事則處之泰然。最後我要求他們於google上搜尋「民主」此一關鍵字,可發現屬於學生族群的年輕人,其最常於搜尋結果中出現的是對於民主的定義、簡介、維基百科上的解釋,而於父母那一輩的私人電腦上所呈現出來的搜尋結果,以各種政黨的weblog、相關網路社論為主,至於老一輩的自然就沒在接觸電腦,故在此不予討論。
        由以上的調查結果可以得知,不同背景的人其使用網路媒體的方式均不同,其所獲得的資訊亦不同,而此將使其政治立場、價值觀受到影響而各異,在過濾泡沫(filter bubbles)的籠罩之下,各閱聽者在訊息接收上受到了屏蔽與局限,常只能獲得自己所偏好的資訊,然這容易於其心理上產生回聲室效應(Echo chamber effect),進而導致社會大眾越趨堅信各自的政治理念,最後把這社會的意識形態(Ideology)被推向兩個極端,然在資訊科技的發展下,社會是否終將同如Herbert Marshall McLuhan所說的:「我們塑造工具,而工具反過來塑造我們」,我認為未來的世代應該要認真思考此一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
參考書目:
Richard T. Schaefer. Sociology A Brief Introduction. Location:Pearson
James N. Danziger Understanding the political world Location: Pearson Longaman
Richard J. Gerrig Phychology and life Location: Pearson
J.Glenn Brookshear , Dennis Brylow Computer Science - an overview Location: Pearson
Marshall McLuhan , Lewis H. Lapham Understanding media: the extensions of man Location: The MIT press
參考影片:
http://www.ted.com/talks/eli_pariser_beware_online_filter_bubbles?language=en
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Search_engine_marketing
http://en.wikipedia.org/wiki/Google_Hummingbird
http://en.wikipedia.org/wiki/Eli_Pariser
http://en.wikipedia.org/wiki/Danny_Sullivan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rshall_McLuhan
網路資料:
https://plus.google.com/+DannySullivan/posts
http://searchengineland.com/google-hummingbird-172816
http://www.techbang.com/posts/18438-ruled-the-worlds-top-ten-algorithms
http://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150515/ttag1_r.htm
http://big5.backchina.com/forum/20150512/info-1288797-1-1.html
https://designopendata.files.wordpress.com/2014/05/understanding-media-mcluha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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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代的社會正如同Herbert Marshall Mcluhan當時所預言的,在網際網路的發展下,已進入了地球村(global village)的時代,他曾以「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這麼一句話來形容未來傳播科技對人類的感官與社會結構方面的影響。在現今的電腦科學與網路科技的相互結合之下,這些網路通訊設備成為了強而有力的文化載體(culture carrier),人類不但可以於其上創制符號(symbol),還能運用這些符號來形成語言(language),再利用語言來表達觀念(ideal),這些都是建構社會文化(culture)的必要元素,然而在這些社群網路的快速發展下,已逐漸建構出了所謂的虛擬世界(virtual world),於此世界中所集結的團體(group),其將自行建立起一套符合自己需求的規範(norm),在團體裡的每個人均是透過網際網路來進行社會互動(social interaction),在互動的同時逐漸建立起一部份的社會真實(social reality),例如,我們會稱一群於BBS網站上相互認識的一群人為「PTT鄉民」,而這群鄉民已經能透過網路的串連來營造某種意識形態(ideology),雖然這仍是屬於次文化(subculture)的一部分,但其對台灣社會的發展已具有一定的影響力,這點能夠從前幾次透過網路而發起的各種公民運動上得到印證。
        近幾十年來,隨著家用個人電腦、手機、無線網路等資訊產業的快速發展,有許多年輕人於其剛進入學齡時,就開始頻繁的接觸網際網路,甚至專門透過網路來與我們的社會互動,這也導致在這世代年輕人的整個社會化(socialization)過程中隨處可見網路設備的影子,有些人也因此開始稱這群年輕人為網路世代(Millennial generation)。對這群年輕人來說,社會結構(social structure)的建立有一部分是能夠被網路影響的,許多社會角色(social role)之間的關係也是能透過網路來實踐的,這也使得他們得以於網路上發展出各個群體(group),然而這群年輕人沉浸在網路世界中久了,也會關心起自己是否屬於某個網路群體中的一份子,有時甚至會把某些網路社群當作參考團體(reference group),使彼此之間的價值觀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而在網路上形成各種聯盟(coalition),進而形成了虛擬的社會網路(social networks),由於每個網路使用者之間能夠即時的進行訊息交流,故他們也開始於網路上建立起各種社會制度(social institutions),例如最近才在網上成立的零時政府,或是近幾十年來蓬勃發展的各facebook粉絲團、PTT各板……等,而有時它們還會與現實生活中的有機個體做一定的連結,並試圖影響各個公共政策的制訂,像是於2014/3/18透過網路所發起的反服貿公民抗爭運動,若撇開政治不談,近期所興起的各種電子商務,例如amazon網路書局、露天拍賣,或是各種網路交友平台,像是愛情公寓、單身銀行,或是各個求職平台,如1111人力銀行、yes123求職網……等,這些都是不勝枚舉的例子,然而這些虛擬社群平台均建立在網路之上、透過網路來運作,網路世界正確確實實的影響著我們現實生活世界中的各個層面。
        在「generation like」這部影片中,就清楚的描述了現代青少年對於網路社群平台其使用上的看法,然近年來由Mark Zuckerberg所創辦的facebook網路社群平台正風靡全球,片中就指出有些人似乎非常在意他們於網路上所建立的人際關係,並時常相互角逐他們於facebook上每則貼文的「like」數目,但有些人並不知道,在這些「like」數目的背後,其實隱藏著某些商業操作的力量,這股力量可以使得某些人能快速的成為網路社群平台中的「網路明星」,而讓另一些人苦於得不到大量的「like」數而納悶,然而這一個簡單的「like」圖案,其仍是隔著電腦螢幕而呈現在我們眼前,故我們是無法得知其背後所被刻意隱藏的其它資訊,而facebook上的各種廣告正是其被商業化的最好證明,但在商業利益介入的同時,又有多少人曾認真的思考過其所衍生而出的相關道德議題?此外,facebook動態消息所顯示的資訊其實均受到了過濾泡沫(filter bubbles)的籠罩,這容易使年輕使用者的世界觀受到窄化,然他們卻不自知,而且,有些網路議題甚至是可以被政治化操作或是被刻意營造出來的,倘若這些年輕人無法以成熟的心態來區分網路虛擬社會與現實社會之間的界線,並且不清楚網路世界在追求商業利益下所形成的生態,這將導致他們過度的在意其於網路世界上的個人人氣,一旦某天不小心淪為網路過氣名人時,這些年輕人能夠接受這個事實嗎?他又了解使他過氣背後的真正原因嗎?

參考資料來源:
參考書目:
Richard T. Schaefer. Sociology A Brief Introduction. Location:Pearson
James N. Danziger Understanding the political world Location: Pearson Longaman
N.Gregory Mankiw.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Location:Southwestern
Richard J. Gerrig Phychology and life Location: Pearson
J.Glenn Brookshear , Dennis Brylow Computer Science - an overview Location: Pearson
Marshall McLuhan , Lewis H. Lapham Understanding media: the extensions of man Location: The MIT press
參考影片:
http://www.pbs.org/wgbh/pages/frontline/generation-like/
Wikipedia:
http://en.wikipedia.org/wiki/Alan_Turing
http://en.wikipedia.org/wiki/Tim_Berners-Lee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rshall_McLuhan
http://en.wikipedia.org/wiki/Millennials
http://en.wikipedia.org/wiki/Facebook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rk_Zucker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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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現代社會的性別議題上,始終存在著所謂「權力不平等」的問題,而在西方文化的影響之下,極端個人主義的追求,使得每個文化之下的原始社會結構開始改變。於傳統的文化人類學研究中,在西方意識型態的影響下,常被分為親屬、宗教、政治、經濟等範疇來討論,然而事實上在原始的人類社會之中,這些層面通常是相互作用且密不可分的,至少在性別這個議題上,就時常牽扯到親屬、宗教、政治、經濟等這些面向。
        隨著科學的進步與工業革命後的經濟發展影響之下,人類已有能力運用科技來突破許多先天自然狀態上的限制,像是進步的醫療技術、大規模機械化農業、機器生產製造生活日用品、法律與國家政府的建立……等,這也使得原始部落的男女分工型態產生改變,因為傳統男女在生物性別角色上的諸多限制,均漸漸的能以科學技術來克服,像是女性在生育上所扮演的角色、男性於狩獵上所扮演的角色……等,然這種傳統的分工方式已漸漸的被淡化。另一方面於資本主義所建構的社會之中,我們可以發現許多現代男女為了賺取薪資來支撐家計,他們必須時常忙碌於職場上,而在職場上女性的工作量其實是不亞於男性的,但許多卻女性卻仍背負著許多傳統社會所留下來的文化包袱,得被迫面對職場上的玻璃天花板、在家戶生產模式概念下必須額外負擔家務事,這些不平等也使得女性主義(feminity)開始於現代社會中漸漸抬頭。
        然而在恩格斯、馬克斯主義,甚至是在李維史陀之結構主義的影響下,許多女性主義人類學家也開始探討這些兩性的權力差異於泛文化下的普同性。不可否認的,社會性別角色(gender role)是由文化所建構的,而生物性別角色(sex role)才是先天所獲得的,然不可否認的,不同的性別應會有不同的生活方式,而這是同時受到社會文化與動物生理所影響的,而異性個體之間那原本就具有差異性的互動方式,難免會被現代人認為是具有權力差異性的互動方式,因為傳統性別架構下的角色分工已漸漸的不適用於現代社會之中。
        許多民族誌都顯示性別的歸類範疇應是「多元的」而非「二元對立的」,而在每個文化之下,性別意象的建構其實是與當地的社會文化秩序息息相關的,而這些性別意象很難單純以二元生物性別的方式被歸類,這些意象必須在各種社會活動的過程中來慢慢建立,也就是它們是一種非先驗、抽象概念、後天建構的概念。
        反觀現代社會中對於性別二元論的議題,曾有多位學者發表出不同的看法,如John Money與Fatricia Tucker就以生物實驗的方式來證實生理如何影響生物性別角色的存在,而Margaret Mead則以先驅性的研究來解釋文化如何在社會中建構出性別差異,而我們可以發現的是,隨著近年來女性主義(feminism)與男性解放運動(men’s liberation)的蓬勃發展,傳統西方社會與漢人社會的二元性別界線開始受到挑戰,許多新名詞像是transgender、transsexual或transvestite也開始出現於現代社會之中。
        最後我認為現代社會人應該思考的是,生理性別(physical gender)、社會性別(cultural construction of gender)、一個個體與一個社會之間產生關係的方式,這些關係可以是經濟層面的 : 誰負責生育、誰處理家務事、誰負責賺錢,也可以是政治層面的 : 誰有仲裁權、誰主持家務會議、誰可以當領導者,也能是宗教層面的 : 誰主持祭祀、該遵守何種習俗,至於在親屬層面 : 誰和誰可以共組家庭、誰能繼承財產……等,而這裡的「誰」不應該受到「我族中心主義」之傳統概念上「男」與「女」之角色上的限制,我們反而應該仔細的去思考,到底在這些社會角色中的「誰」才是最適合擁有這些權力的。

Reference:
Richard T. Schaefer. Sociology A Brief Introduction. Location:pearson
N.Gregory Mankiw.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Location:Southwestern
James N. Danziger. Understanding the political world.Location:Pearson
Richard J. Gerrig Phychology and life Location: Pearson
Eriksen 2008(2001) 第九章性別與年齡
Strathern 1985 Producing Difference connections and disconnections in two New Guinea highland kinship systems
王梅霞 2005_性別如何作為一套文化表徵
大和禮子,2006[2008],《基礎社會學》,第14章「性別論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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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的人類透過生產來製造各式各樣的物品,然這些可以是維持生計所需之食物,也可以是日常生活的用品,或是具有象徵意義的裝飾品,但單靠一己之力是無法製造出如此多樣化的物品,故我們必須透過交換來與他方換取各自所中意的物品。
        在各個文化中我們一定都可以發現生產行為,甚至是擁有一套特有的生產系統,所謂的生產行為指的就是「以人為的方式使自然物體轉變為人們所想要的產物型態」,而生產系統中所討論的項目則涵蓋了: 特定產品的製造方式、專業人員所擁有的生產技術、特殊的生產原料與有限的自然資源……等。而在許多民族誌裡均可以窺見最原始的生產行為,如: 澳洲的Mardudjara、新幾內亞的Tsembaga、極地的Inuit……等人,其生產資源均直接取材於自然環境,再進一歩簡單的將之轉換為所自己想要的物品。
        一個社會文化中的生產系統是需要維持的,然而若要維持一個生產系統其實需要克服很多潛在的問題,像是勞力的付出在一個群體裡面通常是不平等的,故報酬的分配又是一個問題;而在生產物品的過程中,不時會出現無法預期的天然災害,或發生無可避免的戰爭行為,這時如何繼續且不中斷的生產物品也是一個問題;過程中原料取自於自然,而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料排放於環境中,如何不造成資源的匱乏與生態的破壞更是一個問題。而於歷史與現代生活之中就有許多例子,像是在早期殖民式經濟中的奴隸、現今湧入已開發國家的外勞,他們的存在均是為了提供足夠的勞力給現有的生產系統;而兩次世界大戰爆發時使男性的勞動力短缺,為了使生產不中斷,各戰爭國中的勞工性別比也因此產生大改變;而在新墨西哥Chaco峽谷的Anasazi文化民族,因為濫用土地資源來維持王權,最終使得生產系統的土壤流失,進而導致滅亡。有鑑於上述幾個例子,我們不難看出於社會中維持一個穩定生產系統是多麼的重要。
        在有了有平穩且有效率的生產系統之後,我們就可以確保物品能被穩定、大量的生產,然而在各個生產者之間勢必需要建構出一個有效的產品流通方式,因此這也衍伸出了的「交換問題」。依據交換的方式,我們可以將之歸類為以下三種,首先為互惠(reciprocity)模式,彼此以最直接的方式交換物品,而其中又可再依據「自願性」來進一步的細分為一般性(generalized)、平衡性(balanced)、強迫性(negative)三種子型式;第二種則是再分配(redistribution)模式,每個人必須把自己所生產的物品當作貢品(tribute)、稅(fund)來繳納給中央領袖(central authority)來做重新分配;另一種則是市場貿易(market)模式,其依據市場的供需原則(supply and demand)來運作,並透過交易媒介(money)來間接的與陌生人交換物品。
        當發生了大量產品被大量交換的情況出現時,產品的於社會中的分配方式便是另一個重要的議題,隨著人們累積著因交換而得來物品,人們開始想要對身邊的物品擁有掌控力、支配權利與損壞責任歸屬,於是這就引申出了所有權(property)的概念。另外針對進行交換的對方,原始社會通常會依據自己與他人的社會距離(social distance)來決定交易的次數與內容,而的生產較多物品或資源較多的一群人常會相互聚集,彼此交換的物品數量較多,物件也較珍貴稀有,慢慢的社會階層化(social stratification)的現象就形成了,最後在自由交換長期運作之下,社會財富開始分配不均,造成明顯的貧富差距(wealth inequality)。就像在北美西北海岸土著的民族誌中,有錢人會舉辦贈財宴(potlatch)來展示自己因交換所累積而來的財富,他們透過辦宴會或贈禮的方式來進行某種形式下的資源再分配,順便提升自己的社會地位。而另一方面,不同的國家或區域之間有時也會出現大量交換貨物的行為,此即是所謂的商業現象(commerce),而這現象也可在許多原始社會中被發現,例如: Kula族會乘著獨木舟與其他地區進行項鍊和臂章之交換,使物品產生區域性的流通、幾千年前的Phoenician人也曾於地中海沿岸建立了商業網,並延伸至印度、美洲Aztecs族的交易物品也遍及了墨西哥與中南美洲、阿拉伯航海家與陸路旅行者也曾將印尼東部島嶼的丁香帶至羅馬帝國,這些都是物品交流全球化的例子。
        然而透過民族誌,我們可以發現,在傳統互惠模式下所交換的物品會出現不可異化的物(inalienable possessions),這些不可異化的物通常極具象徵性意義,它們還會與宗教、法律、道德、藝術……等作緊密的結合,此外在進行交換的雙方還會存在著贈禮、收禮與還禮的義務關係,使整個交換行為背後蘊含著整體社會現象 (total social phenomenon),例子就如同Kula族的貝殼項鍊與手環、毛利族的hau。但當代的社會幾乎都是以市場貿易的模式來交換生產物,人們會透過具有交換性、流通性、保存性與接受性的交易媒介來進行交換,像是紙鈔、硬幣或虛擬比特幣。而在民族誌中我們也可以找到相似的例子,在Irian Jaya之Birds Head區域的人就以布匹來當做交換媒介,這些布匹甚至還可用來代替懲罰以做罰金,但這些布並不會被用於衣著上。
        通常於不同社會的生產系統之間會因為產品的交流而存在著一定的相互關係,而當交換物品的雙方於平等狀態且經濟上相互共生、依賴時,我們會認為他們存在著共生性互補(symbiotic complementarity)的關係;而若雙方交換關係不平等,且通常有操控或剝削對方的情形發生時,他們彼此應是處在階層性互補(hierarchiacal complementarity)的關係之下;然若雙方是在追求相同的生產資源,而且時常發生衝突的話,他們彼此便是屬於開放性競爭(open competition)的關係。然而現代的資本主義社會應是建構在「貿易的雙方處於開放性競爭關係」的前提下,然而先進國家中的資本家們手上卻是時常握有精密的生產設備、龐大的資本,不可否認的在生產物品的能力上他們具有絕對的優勢,而長期以來那些原本就處於經濟相對弱勢的生產者們似乎難以與這些資本家們來競爭,至於到頭來兩者之間的關係到底是「開放性競爭」還是「階層性互補」,我想這答案應該早已呼之欲出了吧?!而反觀人類社會中如此多樣化的交換行為,到底哪一種才是最適合現代社會體系的,我認為這需要再被重新並仔細的思考一番。

Reference:
1. Richard T. Schaefer. Sociology A Brief Introduction. Location:pearson
2. N.Gregory Mankiw.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Location:Southwestern
3. James N. Danziger. Understanding the political world.Location:Pearson
4. Richard J. Gerrig Phychology and life Location: Pearson
5. James Peoples, Garrick bailey. Humanity–An introduction to cultural anthropology. Location:WADSWORTH
6. Mauss, 1989(1954), 禮物
7. Howard, 1997(1993), 第六章-經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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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代社會的人脫離不了購物行為,每天我們都必須向個人生活所需妥協而進入超商消費,但購買「物品」的行為並沒有現代人想像中的簡單,因為有許多證據已證明消費者在購物的當下是具有「能動性」的,而且是有某種「意識形態」在運作的,然而在經濟學的理論當中,科學家時常假設消費者沒有自由意志,而且他們的行為會完全的受制於商品的價格,完全受到市場背後那隻看不見的手所操控,但是事實真的是如此嗎?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看看貨架上琳瑯滿目的商品,某些具有相同性質、售價及用途,但他們的外觀、製造方式、品牌代理商卻不同,而不可否認的,消費者在購物時除了單純比較貨物的價格之外,還會進一步的考量到各個商品背後所乘載的文化價值。
        我們可以拿「逛服飾店」來當作例子,現今市面上的衣服有著各式各樣的價格與款式,但針對大部分有特色的潮流T-shirt應均介於1000元左右,而在這些衣服上印著各式各樣的「符號」,似乎每個穿著者都欲透過其衣服上的圖案來傳達某種文化概念,而也只有具有某些特定文化氣息的人才會進到特定的服飾店消費。別的例子還有「食物的購買」,在選擇食品時消費者最關心的其時是食品的製造方式而非食品的價格,針對同樣價格的水果,我們就會傾向購買有機的,甚至是無毒栽培的,此外針對購買水果的種類,消費者也會依據其平常的生活習慣來做選擇,像是注重「養生概念」的消費者就會多買些番茄、蘋果、奇異果、楊桃、橘子、蔓越莓……等,而比較注重「味蕾享受」的消費者就會選擇芒果、榴槤、荔枝、哈密瓜、甜橙……等,似乎在購物的當下,他們就是在以挑選特定商品的行為來宣示自己的健康與生活概念。當然如果我們考慮「家電用品的挑選」,這就更有學問了,不可否認現在的智慧型手機千千百百種,同樣價格的機型具有非常多的品牌可供消費者做選擇,而有不少的消費者就是看手機製造商在挑選商品,有些人為了因為政治意識形態的關係而抵制韓國貨,進而選擇不要購買「Samsung」的機型,又有某些人認為蘋果的代工廠有剝削勞工的情形而拒絕購買「Apple」的機型,更有一些人為了支持國貨而一窩蜂的購買「HTC」的機型來表達愛國的精神。從以上的例子我們就能驗證出「消費者具有理性」的概念,而許多商品上的圖案、形狀、外觀、生產……等都具有特定的文化意涵,這也意味著商品並非中性之物,他們是具有文化隸屬性(cultural affiliation)的,而在購物的當下,對消費者而言並不只是簡單的消費行為,而更是一種「對外界宣示自身文化素養」、「生活態度的展現」、「個人政治行為的實踐」、「社會真實被實際建構的過程」。
        而根據Mary Douglas的理論,消費者並非完全的於市場中隨波逐流,而他們對文化的喜好會被反映在商品的選擇上,進而影響到市場的運作,就拿近年來吵得沸沸揚揚的「林鳳營牛奶事件」,有些人透過網路的串聯而在台灣社會中營造某種政治意識形態,公開呼籲大家抵制「不道德的黑心食品」,這也使得許多消費者在購物時會為了抵制某家食品大廠,而選擇刻意不要購買其所生產的產品,透過年後的股市上的財報分析,證實了此效應造成了味全食品公司虧損了逾十九億的營業額,也許這即是政治力透過消費市場來干預資本家的最佳寫照吧!或許我們也可以說有些民眾們透過消費行為來宣示其抵抗黑心食品的價值觀,然而牛奶是生活必需品的一部份,每個家庭都會在特定時間購買,故挑選牛奶品牌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份,故在買牛奶時就有人聯合聲明「購買林鳳營即是支持黑心食品在台灣」,透過這句話其實已足夠反映出民眾日常的消費行為早已與社會政治,甚至是經濟、個人道德觀產生了密切的關聯性。
        隨著商業的發展,現在的實體店面都被裝潢的很有特色,有些會在牆壁上布置許多與商品直接相關的裝飾品,甚至於在店中播放著主題音樂,讓店面展示出其該有的性格,似乎同時也在向消費者訴說著,你是什麼樣的人就應該來到什麼樣的店面消費。而消費者在店面購物的同時,時常也會不知不覺的沉浸在挑選商品的過程之中,在購物的過程中尋求認同感,向一群臭味相投的人展示自己的特色,而在購物後,所消費得到的物品還能進一步的成為與鄰人聊天話題中的一部份,使這些物品再次的於自己的社交生活圈中被展示,並象徵著品味、態度、習慣、價值觀……等,因此你認為消費簡單嗎?我認為還真的不是那麼的簡單。

Reference:
1. Richard T. Schaefer. Sociology A Brief Introduction. Location:pearson
2. N.Gregory Mankiw.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Location:Southwestern
3. James N. Danziger. Understanding the political world.Location:Pearson
4. Richard J. Gerrig Phychology and life Location: Pearson
5. James Peoples, Garrick bailey. Humanity–An introduction to cultural anthropology. Location:WADSWORTH
6. Serena Nanda Cultural Anthropology Location: 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 Belmont, California A Division of Wadsworth, Inc.
7.從數位典藏看泰雅族的社會文化, 王梅霞
8.為購物辯護, 瑪莉‧道格拉斯
9.能否認真看待購物, 丹尼爾‧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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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Genesis1.1],在聖經的信仰中,神是創造一切的根本,Adam與Eva是這世界上最早被神所創造的人類,他們不聽從上帝的指示而在蛇的誘惑下偷吃了智慧果實,擁有智慧的他們有能力變得跟上帝一樣,然而這行為也惹怒了上帝,聖經中最早的人類不但因此受到了懲罰還被貼上了犯罪的標籤,最後被趕出了伊甸園,這也是為什麼聖經說原本世上的人都帶有「原罪」,而且人都必有一死。
        在舊約聖經中,上帝具有絕對的權威,任何反抗上帝旨意的事物都會受到懲罰,就連上帝最寵愛的天使也不例外,”I will ascend above the heights of the clouds; I will be like the most High.”,[Isaiah14.14]”Yet thou shalt be brought down to hell, to the sides of the pit. “[Isaiah14.15],在聖經中就曾經有天使挑戰上帝的權威,但這天使最後卻被扣上「最惡」的帽子,成為了一顆從天堂墮落而下的晨星,所到之處大地都會為之而震動、懼怕,這也是為什麼Lucifer被許多的解經人誤解為Satan的原因,然由此可見違抗上帝是最大的禁忌。
        舊約聖經原先其實就是特定一群地中海民族的宗教,而在經典中預言了有一位以色列裔的新領導者會誕生,同時會有許多異相顯現,像是處女懷胎,瘸子能走,盲人恢復視力……等,“Therefore the Lord himself shall give you a sign; Behold, a virgin shall conceive, and bear a son, and shall call his name Immanue.“[Isaiah7.14],而這個領導者是奉神的差遣而來的,他會為這個世界帶來絕對的和平,”For unto us a child is born, unto us a son is given: and the government shall be upon his shoulder: and his name shall be called Wonderful, Counsellor, The mighty God, The everlasting Father, The Prince of Peace.” [Isaiah9.6],基本上在舊約聖經中多是在描述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而以色列民族是神所揀選的,然這也是為什麼眾人會把只絕對信仰舊約聖經的猶太教認定為私人民族的宗教。
        在新約聖經中,一起頭便談到了耶穌基督,“The book of the generation of Jesus Christ, the son of David, the son of Abraham.”[ Matthew1.1],可以發現其很多內容都是立基於舊約聖經,而之後故事的發展更是與舊約聖經做了緊密的結合,而替耶穌施洗的約翰也符合舊約聖經裡那先知該有的形像。”For this is he that was spoken of by the prophet Esaias, saying, The voice of one crying in the wilderness, Prepare ye the way of the Lord, make his paths straight.” [Matthew3.3],許多舊約聖經所預言的先知開始出現在新約聖經之中,這似乎也使得新約聖經的正當性與可信程度大為提昇,之後的福音書便記載了許多耶穌生前所行的神機蹟,而這些神蹟正好都符合舊約聖經以賽亞書所記載的預言。
        在耶穌往生神國後,其門徒繼續的宣揚基督教精神,然也在這個時候基督教開始傳入了羅馬與希臘等地,此可見於保羅些給基督教友的一些信件上面,“I am debtor both to the Greeks, and to the Barbarians; both to the wise, and to the unwise. “[Romans1:14] “So, as much as in me is, I am ready to preach the gospel to you that are at Rome also.” [Romans1:15],在以上信件內容中,我們可以發現基督教其轉變為世界宗教的一些過程,以及其如何將聖經的內容引入具有不同文化的人類社會裡面。在基督宗教的觀念中,其宗教的核心信仰在於「相信耶穌的死而複生」,而基督的死亡不但證明了耶穌真的是神的兒子,而且人因偷吃智慧果實所犯下的原罪也因基督而獲得救贖,進而能夠永生,「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象徵意義便在於此。
        基本上基督宗教並不贊同自我意識存在,也認為「智慧」是很可笑的,因為在信仰中只有相信唯一的神才是真理,“For it is written, I will destroy the wisdom of the wise, and will bring to nothing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prudent.”[Corinthians1:19] ,在此點上就與希臘文化產生了意識形態中最根本的衝突,因為希臘哲學之父蘇格拉底就曾說:「ho de anexetastos bios ou biôtos anthrôpôi」,其意指非經徹底檢視過的人生不值得而活,也就是希臘人反而是崇尚智慧的,其實蘇格拉底也和耶穌相似,其是受到政治迫害而死的,如果我們也把希臘哲學當作一種宗教的話,這兩位都是西方文化中非常偉大的宗教創始者。
        在啟示錄中,聖經這樣描述著”I am Alpha and Omega, the beginning and the ending, saith the Lord, which is, and which was, and which is to come, the Almighty.”[Revelation1:8],由此可以發現,在新約聖經中開始出現了許多希臘字彙,Alpha代表開始,而 Omega代表結束,這句話再次宣示神才是萬物的啟始與結束。而裡面還多次強調「末日審判即將到來」的概念,要眾人「認罪悔改」,即承認自己本身所帶有的原罪,決心悔改並相信神子耶穌以得到救贖。而許多由天使所化身的使徒也會於末日前降臨,但此時更要相信上帝會賜給這些信仰上帝的聖靈們一顆充滿希望的晨星”And I will give him the morning star. “[Revelation2:28],而且必然不會受到第二次的審判,名字也不會從生命之書中抹除,而第一次的死亡就和耶穌基督一樣,其代表的是一個「新生命的開始」,而非真正的死亡,只有害怕死亡且不信神的人才會面臨第二次的審判,且必須面對真正的死亡。
        啟示錄的描寫手法頗有Apocalyptic literature的風格,裡面充滿了許多看似與基督信仰反抗的事物、末日幻想的誇張情節,然文中又再次提到「智慧」這個字眼,但這裡卻以數字666來暗示其意義,表明此不但是代表獸的數目,也是代表人的數目”Here is wisdom. Let him that hath understanding count the number of the beast: for it is the number of a man; and his number is Six hundred threescore and six.” [Revelation13:18],啟示錄的宗旨似乎是想要揭開某些被影藏的秘密,也描述了許多基督信仰者於意識形態上與非信仰者所可能產生的一些抗爭,但最終的意義似乎是要傳達「天國即將到來,人類應當悔改」的教意,甚至是引導人類了解自身存在的意義。
        隨著近代考古人類學的發展,於1947年「死海古卷」被世人發現,其是以優雅希伯來文所寫成的手抄本,記載了許多舊約聖經的內容,也包含了Isaiah相關章節,但裡面的文字內容似乎與之前眾人流傳的舊約聖經內容有些出入,但基本上許多聖經的信徒們都選擇不去質疑聖經的內容,因為此種行為就如同在質疑上帝。
        但針對這些信徒們手中的聖經,其所記載的內容都一定是正確的嗎?是絕對不變的真理嗎?信徒們在為福音奮戰的同時,又該相信哪一個版本的經文呢?而理性與信仰之間的界線究竟該如何區分?我們應該透過絕對信仰上帝來抵達最終的真理?還是應該透過智慧思辨的過程來找到最後真理呢?上帝的存在容許被質疑嗎?

Reference:
1. Richard T. Schaefer. Sociology A Brief Introduction. Location:pearson
2. N.Gregory Mankiw. Principles of economics. Location:Southwestern
3. James N. Danziger. Understanding the political world.Location:Pearson
4. Richard J. Gerrig Phychology and life Location: Pearson
5. James Peoples, Garrick bailey. Humanity–An introduction to cultural anthropology. Location:WADSWORTH
6. Serena Nanda Cultural Anthropology Location: 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 Belmont, California A Division of Wadsworth, Inc.
7. The Holy Bible, New King James Version. Nashville: Nelson. 1982.
8.從死海文書看舊約聖經 http://www.geocities.jp/darkadam7/
9. Graham Hancock(1996). Fingerrprints of the Gods. Location: Three Rivers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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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片以第一人稱的視角,並夾雜記錄片的方式,拍攝台灣遠洋漁業的工作概況,以及台灣原住民的現代生活側寫,影片中的導演兼主角-達賴喇外是一位住在花東地區的阿美族人,花蓮與台東是一個擁有好山好水與好風景的偏鄉,同樣從小生長於花蓮的我,能夠與導演一同感受到太平洋海岸的寬廣與遼闊,面對一望無際的海岸,我也曾夢想到海岸的另一端去追逐夢想,有機會能夠橫跨那湛藍的太平洋,看似迷人且夢幻,但對有些人來說,就像喇外的父親,多是在迫於無奈的情形下,只好被迫派遣到太平洋的對岸進行遠洋漁業的工作,以謀求一家人的生計。
        不可否認的,在一百年前,台灣的總人口數與現在有很大段的差距,在以前台灣原住民們能夠自由的在山間狩獵、採集野菜與種植小米,在祖靈的庇佑下過著自給自足的生活,但隨著台灣經濟發展的起飛與整體產業結構的變化,台灣的人口總數節節攀升,極高的人口密度也壓縮了台灣本島居民原有的生存空間,有許多農地與山陵都被政府所徵收,而為了因應本島暴增的人口數,居民們勢必要改以集約農業的方式來生產足夠的糧食,同時透過開發山林來闢建工廠,這時這些原住民於幾千年來都未曾改變的生活空間,就這樣在短短的一百年內被快速壓縮,自己爺爺口中的山豬與花鹿不再出現,而奶奶手上的野菜也採不到了,就連小米也快沒地方種了,在這種情況下,達賴喇外的父親被迫遠走家鄉,到外地尋找讓家人們能夠安穩生存下去的希望,也在因緣際會下,他跟著朋友們來到了高雄,擔任遠洋捕漁船的船員。
        喇外的父親因為工作而長期在外,他和母親每隔一兩年才有機會和父親見一次面,這也讓他在年幼時就天天盼望著父親有回到家鄉來長期居住的一天,但他知道這幾乎是不可能的,而這也讓他開始對父親的船員工作感到好奇,終於在他三十八歲那年,有機會隨著同為阿美族的船員一同前往阿根廷海域附近,來體驗船員那緊繃艱辛的工作與生活。
        其實影片所反映的真實現象並非侷限於達賴喇外一家人,而是所有來自花東阿美族船員的共同故事,於影片中我們可以觀察到,在出海捕魚的過程中,船員們的生活過的非常艱辛,生命時時刻刻都有可能會受到威脅,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但沒辦法,因為學歷較低的他們只能利用勞力來換取金錢,雖然要賺取較多的薪資要冒較大的風險,但他們認為比起留在家鄉做一些低薪的工作,這些年輕人寧願出海打拼,所謂「富貴險中求」,也許就是這個道理吧!
        在這群阿美族船員們的眼中,似乎外出工作的目的就是換取薪水,而有薪水才買的到食物與房子,殊不知在百年前,爺爺和奶奶在同樣的部落裡生活時,一切的生活都是那麼的自然,家鄉的土地上找的到食物,房子也可以自己搭,所有的需求可以自己來設法解決,但現在很多東西似乎都要用「買」的,甚至是連食物、衣服、與房子都必須透過金錢來和外人交換,而這些金錢大部分只能從辛苦工作後的薪水中來獲得。
        現代的社會時常標榜著「自己的價值自己創造」,也許一個行業與一個人的真正價值無法從他的薪水來判斷而出,也許比別人努力與辛苦也不見得一定能夠獲得較多的酬勞,但教育確實是讓人擺脫貧窮的一個捷徑吧!而歌曲「遠洋」中的歌詞這麼敘述著:「捕魚雖然很辛苦,是因為為了故鄉家裡的生計」,那群阿美族船員也想要擺脫此種令人無奈的生活壓力,也許現階段唯一的方法就是提升自己的知識水準,既然他們有耐力與毅力忍受出海捕魚的艱辛,想必完成學業對他們來說也絕對是一個可以達到的目標,也期望日後他們再次出海捕魚時並非迫於無奈,而是為了完成夢想。
        要解決社會結構的問題,除了需要政府政策的協助外,當事者也可以試圖從改變自己開始,生活在偏鄉的原住民朋友們普遍有早婚生子的現象,這會使他們在還未有經濟實力的同時就必須負擔沉重的養家責任,最後迫於無奈只好和現實妥協,從事苦力勞動來換取微薄薪水,最終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但換個角度,若新世代的原住民青年們能夠擺脫傳統的舊觀念,在年輕時努力培養好自己的實力,將來就有更多機會選擇適合自己的工作,甚至是有能力來改變那些不平等的社會結構,那麼工作的真正目的才會是實現自我夢想,讓我們再次望向太平洋的遠端,有朝一日也一同到湛藍海水的另一端築夢吧!

Reference:
1. 喇外.達賴 導演, 那一片湛藍無垠的海洋-The Vast Deep Blue Ocean, 2005
2. 第八屆台灣國際名族誌影展 - http://www.tieff.sinica.edu.tw/ch/2015/blue-ocean.html
3. Suming舒米恩, 遠洋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ILd-sxWxMg
4. 阮昌銳, 大港口的阿美族, 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1969
5. 賴秀智, 台北縣阿美族學童的族群態度、族群文化常識與自我概念之相關研究,台北市立師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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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與人觀

問題一: 人類靠著感官來認知這個世界,因此於不同地域中生活的各個種族將隨著不同的環境而發展出不同的文化與生存方式,然而在每個文化中似乎都存有「時間」與「空間」這兩個概念,甚至在很多文化架構中均由這兩個概念來建構其社會內容,請問這兩個概念應該被歸類於「自然的維度」還是「社會的維度」?
問題二: 在不同的文化社會中存在著不一樣的社會角色,然而我們似乎均能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為這些不同的角色做些意識形態上的分類,像是在每個社會中都可以找到「握有權力的角色」、「勞動生產者」、「儀式的執行者」……等,然而這些角色在每個社會中的本質卻很有可能存在著極大的差異,而在每個社會中,每個人時常都必須同時扮演著多個角色,並時常在這些各個角色中做轉換,請問自我意識是否可以存在於這些角色之中,甚至能以科學方法來明確的定義?

親屬與性別

問題一: 文中提到於「最初的原始社會」中,社會分化和權力的不平等才是普遍現象,既然如此為甚麼現在的民主社會仍然要追求「人人平等」?甚至是要求「男人」和「女人」的權力應該要平等、「年輕人」和「老人」權力應該要平等、「窮人」和「富人」權力應該要平等,如此過份的追求所謂的「權力平等」是否會適得其反,使現代社會資源的分配方式脫離了「原始的自然狀態」?
問題二: 每個社會中均存在著不同的社會儀式,而這些社會儀式的目的似乎都是在建構一部分的社會真實,甚至是為了鞏固某些社會角色的地位,然而在這些社會儀式逐漸的與原始生活模式脫離了關係,這些儀式便逐漸的被現代人視為空洞的、不具實質意義的,我想問的是既然社會儀式對一個社會的文化建構層面上是如此的重要,那我們是否應該要捨棄那些不再具有實質社會意義的儀式?

生產

問題一: 搜食者(forager)直接從大自然中隨機採集食物,然此種完全仰賴自然資源的生活方式,在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中,其生存空間似乎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壓迫,因為許多他們原先用來獵捕食物的土地,在多國政治性的干預下,開始轉為種植經濟作物,而這些經濟作物通常是茶、咖啡、糖、玉米……等,而且都是單一性、大面積的種植,原本的生態系統也都因此被完全改變,若這些原住民只把這些食物當作食物來源,是無法獲得人體維生所需的必要營養,若現階段的他們想要在自己的土地上獵捕其他動物或採集原本的穀物,是絕對有問題的,故他們似乎已無法再仰賴自己的土地來謀生,一定要利用自己土地上所生產的經濟作物來與他國換取維生所需的其他食物,也因此許多原以搜食維生的人正處在全球社會邊緣的貧窮狀態下,例如: 巴沙瓦桑人(Basarwa San Bushmen),請問在處於相對經濟受益情況下的我們應該強迫改變這些人的生活習慣,訓練他們生產經濟農作物,使他們越來越「現代化」、越來越「適應全球經濟體系」,雖然他們必須「被迫」與他國「貿易交換」才能維生,但他們能因此進一步的建立現代化的建築、醫療、教育體系?還是我們應該放棄這些生產重要經濟作物的土地,並把這些土地還給這些民族,使他們能夠再回到原本狩獵採集的社會,至少能夠自己維持生計?到底哪一個選項對這些民族來說才是最妥當的呢?
問題二: 從前農業社會的耕作或畜牧的型態,其規模較小且自然成本與效益之間較容易達到平衡,但隨著全球經濟貿易體系的發展,這些農地與牧地似乎開始過度的集約化生產,而因生產所排放至環境中的有機廢物、化學物質、致病的微生物……等,正嚴重的破壞著當地的生態系統,而其中有許多農業民族因此處在土地失耕的情況下,甚至因此無法在原有的土地上維持自己的生計,更別說是繼續在全球化的競爭性經濟體下生存,請問這些人於現代經濟體系的生產模式下失去謀生能力是否屬於正常現象?還是現有的全球化經濟體系正使得各民族原有的生產模式發生失衡?在環境、目標資源、文化傳統與世界經貿競爭之間該如何取得平衡呢?

消費

問題一: 購物行為於現代社會中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我們必須進入特定商店消費以取得生活中的各項必需品,且在面對眾多商品時,我們不難發現這些商品均隱藏著某部分文化意涵上的象徵,然這也使得「特色商品」與消費者的「個人品味」時常有著緊密的連結,而消費者在購物時,除了考慮產品的實際用途外,還會考慮產品製造商的企業文化背景、產品的製造方式、促進國家經濟發展……等,針對如此多元的考量面向,個人的消費行為似乎正與個人的政治行為產生密切的關聯,然而有沒有哪些明顯的例子,能使其明顯的反映消費行為對社會政治所產生的影響?
問題二: 在購物時我們時常可以看到許多具有相同功能、相同外觀、相同價位的產品,而這些產品卻都是由不同的製造商所生產,甚至是由不同的國家所生產,而各人在選擇產品時卻通常都會獨鍾於某一品牌的商品,也許這就能夠解釋「產品背後的文化形象如何影響著消費者的行為」,像是A牌的製造商時常利用盈餘來舉辦公益活動,而B牌的製造商卻時常的把生產線上的汙染物排放到環境當中,而當消費者在商場上選擇產品時,通常都會傾向於選擇A牌製造商所生產的產品,而間接的使B牌廠商的產品無法於資本市場中競爭,這也使得消費者在消費的同時正影響著這社會層面中的許多面向,像是前陣子有群特定的消費者聯合抵制「味全食品企業」所生產「林鳳營鮮乳」,而導致其營業額大虧了近十九億新台幣,這些抗議民眾正是以此方式將消費行為與政治參與結合在一起,然如此「極端的把消費行為政治化」是合乎原始道德與法理規範的嗎?

儀式與宗教變遷

問題一: 讀本中對於儀式的定義為「在不同場合之下社會成員的行為規定」,且社會中的成員無可選擇的必須要遵循儀式行為,若要檢驗某個「特定行為」是否為儀式行為,我們可以透過改變或忽略這個「特定行為」,再觀察其是否會在人際之間的互動上造成實際的影響來判斷。故在此我想思考一個問題,就是當行人在過馬路時,其發現有條馬路上幾乎沒有車子而只有擁擠的行人,而紅綠燈仍惱人的在運作,其使得使大批的行人必須空等紅綠燈,在此情況下「紅燈停綠燈行」是否能被定義為儀式行為?因為在台灣街頭非常容易觀察到如此情況,且在大部分於自己左右兩方確定均不會有來車的情況下,民眾都會忽略紅綠燈號誌而強行通過,而這時遵守號誌的少數民眾就像是在進行一種「紅燈停綠燈行的儀式行為」,其對於交通安全並無實質上的任何意義,也因此我又想再進一步問,若其確實能被歸納為一種儀式行為,那我們應該繼續於此情形下傻呼呼的行使此種「無實質意義的儀式行為」嗎?
問題二: 在許多生命儀禮(Rites of passage)中,我們可以發現在不同的社會文化脈絡之下,各個儀式都會展示出一些特有的符號來象徵其文化意義,儀式中成員們的互動方式,更象徵著成員中彼此之間的關係,然而在不同文化脈絡下,均會發展出看似相似的互動行為,但其行為背後所象徵的意義卻隨著文化的不同而有著天壤之別,像是在歐洲文化下陌生人之間會以親吻的方式表達問候,但在亞洲文化下此種行為卻只會發生在夫妻之間。此外在地球村的發展下,許多生長於不同文化之下的群眾開始交流,像是如果有機會接觸到來自印度的朋友,可以會發現他們會以搖頭來代表贊同,然而在台灣,搖頭卻是代表不贊同,而此即是行為模式相同而行為意義卻全然相反的例子,當然還有許多不勝枚舉的例子,而這些矛盾勢必會使許多身處不同文化的人於交流時產生誤會,故我想問該如何面對、統合這些具有文化衝突性質的儀式性行為呢?

人類思維的特殊性

問題一: 文本中指出,在人類學的觀點中,宗教所探討的議題與人類的宇宙觀議題相似,也就是人們對於自己生存與居住的世界所抱持的各種觀點與解釋,而裡面又容易涉及超自然的議題。而由此可知,宗教的內容涉及許多自然科學無法解釋的地方,故在範疇上,我們會將魔法、巫術與宗教分開來討論。然涂爾幹進一步的認為,宗教和神聖的事物有關,是信仰和實踐成為一體的系統,而宗教的事物必須有所區隔與限制,並進一步的讓信仰與實踐結合為單一的道德共同體。也就是宗教必須要有一群人來提供於信仰上的支持,而且還必須存在著所謂「神聖的事物」來吸引信徒。然而我想問的是,何謂神聖的事物?針對無法以一般自然法則所解釋的事物我們會稱之為魔法與巫術,然而許多神聖的事物似乎仍然無法以一般自然法則來解釋,那該如何區分它們之間的差別呢?而且在宗教信仰中一定要有超自然的事物出現嗎?
問題二: 文本中伊凡普里查(Evans Pritchard)將巫術與邪術做了簡單的區別,他認為巫術(witchcraft)所包含的要素有精神上的力量、必須透過祖傳習得、為無意識的,而邪術(sorcery)所包含的要素則是立基於邪惡的目的上、任何人均能習得、為有意識的,也因此巫術似乎較邪術能夠被廣泛的社會成員所接受,故巫術通常又具有幫助社會成員解釋厄運得發生、提供預防災難的措施、公開化解社會成員之間的緊張情勢等功能,然而因為巫術與邪術的運作通常需要借助於超自然的力量,甚至是宗教的力量,來進一步的對社會產生影響力,但至目前為止對於巫術一詞,大眾仍抱著敬而遠之、寧可信其有的態度,此態度均非樂觀正向的、坦然接受的,就因為巫術的運作機制不合「自然道理」,然而真得不合理嗎?還是各巫術的背後均影藏著一套「形上學的運作機制」,只是目前無法被唯物論的自然科學家所解釋罷了?

人類思維的普同性

問題一: 生活在不同文化中的人類針對同樣的物質通常會有不同的解釋方式,其常受制於各個文化脈絡下既有的邏輯思考模式,而非純粹於語言學中因翻譯而造成解釋結果上的差異,就如同有許多宗教議題是在解釋事物之間的因果關係,而各地的宗教都會用其獨特的語言來對事物做出獨特的解釋,但這些內容卻通常很難在其他的語言文化脈絡下被完美的再次詮釋,我想問得是,是否是因為「宗教」通常是一個文化裡最根本、最基礎的部分,而各個文化中的人們對宇宙的認識通常會直接的反應在其宗教文化上,故在各文化之間,儘管面對看似同樣的事物也常會存在著截然不同的宇宙觀,並把這些相似的事物歸類到截然不同的範疇上,使得「解釋事物的因果關係」必定受制於其文化本身之宗教信仰的基礎上,最終導致各個宗教之間無法找出終級的統一理論?
問題二: 在事物因果關係的解釋上,於中古世紀的歐洲哲學家們就曾經為此彼此爭論過,有一派認為世界是由物質以機械的方式組成,另一派則認為世界是由自身心靈的想像所建構出來,故在面對看似相同的事物時,卻很容易產生截然不同的解釋,也許我們可以再進一步的把此問題延伸至知識論上,同樣曾有一群歐洲哲學家們在爭論,有些人認為人類的知識具有「最原始且普同的理性」,而另一些人認為人類的知識來自於「自身獨特的環境與經驗」,故在解釋自身的宇宙觀時,又會再次產生截然不同的結果,我想問的是,在不同的文化脈絡下,其「野性的思維」在人類終是具有普同性的嗎?還是具有特殊性而無法被終極統一理論所解釋?而都市人對於時間與空間的認識是否只是其純粹於哲學上的主觀定義,且此抽象概念並無法被完美的套入各個原始的人類文化之中?再來如果解釋事物的因果關係是各宗教的最終目的,然又因各文化的哲學範疇又如此的不同,故解釋的標準是否是永遠無法以絕對客觀的方式被定義?

宗教意識形態上的反抗

問題一: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曾把宗教定義為:「對超自然存在的信仰(The belief in Spiritual Beings)」,而到底什麼是超自然?只要是無法被當代科學之是所解釋的現象就叫超自然嗎?而文中又提到,既然信仰宗教與理解宗教是不同的,且根據泰勒的定義,宗教即是信仰超自然,所以宗教有可能被理解嗎?因為能被理解的現象就是能夠被現代科學所解釋的現象,其就不再是超自然現象,就無法被歸類為宗教所定義的範疇內,這其中是否有存在著矛盾呢?
問題二:文本中提到:「符號的使用對於儀式來說是主要的,而對儀式符號的研究不能只是研究使用了什麼符號,而是必須同時思考它們的相互關係和它們的意涵,以及它們象徵的是什麼」,這是不是代表說,許多宗教儀式所代表的意義通常都會以暗示的方式呈現在儀式中的各個符號與器物上,而對於這些符號的解釋方式通常又能隨著參與者的主觀意識所改變,故在符號意義解釋上分歧的兩方就容易發生意識形態上的鬥爭,而我們也可以發現,儀式上其實存在著許多意義模糊的符號,其就是預留了許多給參與者做出個人解釋的空間,是否這即暗示著宗教必須「透過參與來賦予符號意義」,而非「符號即代表著絕對的意義」?於此之下,宗教儀式的參與者於實質上是具有能動性的,而非會完全受制於符號世界中那樣存粹機械式的擺布?

權力是什麼?

問題一: 根據p350,文中指出:「『全權式統治』一般被人們與德國納粹主義之類的『集權主義國家』(totalitarianist states)相連繫,被認為是某些與現代西方自由民主政治模式相對立和違背的不合理制度」,我想問的是,民主的本質難道就是把權力分散於民嗎?而多數暴力就算是真民主嗎?假以民主之名而違法的去衝撞權力當局也算是真民主嗎?為什麼集權主義的國家沒有民主存在?若政治菁英所執行的政策均能夠符合道德標準,集權反而可以提高政策的執行力,為什麼執政者的權力還需要被分散?難道權力一定要人人平等才叫做民主嗎?我們總不能預設立場的認為「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而否定掉集權主義的價值吧?是否只要能創造出一個有效的監督與制衡執政者的機制,執政者的集權對人民來說反而是善的?畢竟哲學家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曾在法哲學原理(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一書中提到:「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那麼我們怎麼能夠說「集權主義國家」在西方自由民主的政治模式下不合理呢?其中似乎仍有盲點存在!
問題二: 權力從何而來?權力的概念具有文化上的普同性嗎?生活在原始部落的人們如何開始意識到自己擁有某些權力?是只有在政治參與時才會意識到權力的存在嗎?如果今天每個人都變成了獨自生活的個體,這時權力還存在嗎?那我們應該如何正確的來定義權力這個抽象的概念?且根據哲學家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所提出的權力意志(Der Wille zur Mach)理論,似乎所有的事物都能被權力意志所推動,那我們應該如何正確的來意識到並使用自己的權力,以避免最終讓自己落入精神崩潰的狀態?

國族建構與全球體系

問題一: 根據p10,作者認為「依據人類學的精神,民族可以作如下的界定,它是一個想像的政治共同體,並且,它是被想像為本質上有限的(limited),同時也享有主權的共同體」,回顧中國長久以來的歷史,有多少朝代之間的戰爭都是打著民族主義的口號?就拿中華民國為例,同盟會於1905年當時就是打著「驅逐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的口號在領導革命軍,然而學者蓋爾納(Gellner)指出「民族主義並不是民族自我意識的覺醒,民族主義發明了原本不存在的民族」,難到在民國初年當時中華民族主義是一個新概念?而魯迅(1935)曾於《關於太炎先生二三事》一文中提到:「至於今,唯我們的『中華民國』之稱,尚系發源於先生(指章太炎)的《中華民國解》」,但其實於1367年時,明朝開國皇帝 朱元璋命將北伐中原時,於其討元檄文就已有提出「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的一個民族概念,請問者於1905年與1367年的兩個「恢復中華」口號在概念上有何相同的地方?於本質上又有何差異的地方?「恢復中華」到底是不是民族自我意識的覺醒?中華民族在民國初年是新的民族概念嗎?若是,又該如何解釋?
問題二: 在一個民族意識形態的營造上,我們可以看到語言、宗教有時會扮演要角,而處於相同民族意識形態下的個體對於時間與空間的理解方式也非常相似,進而對於許多歷史事件產生了各團體所獨有的闡述方式與看法。在2015年時,台灣政壇出現了一個新興政黨,名為時代力量(New Power Party),其喊著類似台灣民族主義(Taiwanese Nationalism)的口號於中華名國第九屆立法委員選舉中(2016年)奪下了五席國會席次,然而台灣民族主義(Taiwanese Nationalism)在當時似乎並非為一個新穎的概念,早在之前民主進步黨早有提出相似的概念,但有部分的台灣人民似乎非常支持時代力量當時所喊出的政治口號,其已反映在應屆選舉的的票率上,而我想問的是「時代力量」與「民主進步黨」所提出的「台灣民族主義」於本質上有什麼差異?時代力量於當時是否提出了一個新的民族概念?革命團體於政治上的號召力是否一定與新民族概念的提出息息相關?

歷史人類學與情緒人類學

問題一: 文中指出A.I.Hallowell(1955)、J.L.Briggs(1970)、R.I.Levy(1973)與G.G.Harris(1978)……等學者曾研究過「情緒如何被文化影響而有不同的表現與再現方式」,而情緒表達方式的改變則凸顯其文化意義上的不同,心理科學家總認為人在面臨某些極端處境時應該會表現出相似的反應,例如:面臨生理劇痛的時候會顯現出痛苦的情緒、飽食後會使人愉悅、面對受辱與冤屈時會憤怒、面對災害會悲傷……等,然而,似乎在某些情況下,某些少部分人的情緒會以非常特殊的方式表達或不表達,甚至是以相反的方式表達,例如:在台灣社會中的某些死刑犯,其時常會表達出很反常的情緒,這些處在社會邊緣的人,是否是因為他們長期受困在常人所無法理解的社會結構之中,而導致他們產生犯罪行為,進而連帶影響到他們表達情緒的方式?像是陳進興曾在挾持南非大使館的武官卓懋祺(McGill Alexander)家人一案中,其透過當時的電視實況轉播表現出異於常人的冷靜態度,甚至是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在被執行槍決而伏法前,其情緒似乎也出人意料的冷淡,而在一般人理性的認知中,這些行使重大犯罪而被處刑的人,應均是處於沒有精神疾病且本人無奈的情況下,並以犯罪行為來向社會制度表達不滿與不服從,然而他們在臨刑前或面對媒體時,為什麼反而會顯現出異常淡然的情緒與態度?為什麼他們不會表現出常人在面臨死亡或重大遭遇前所應該要有的憤怒、慌張或不安情緒?還是他們表達憤怒、慌張或不安情緒的方式是常人所無法理解的?
問題二: 情緒的表達是理性的嗎?入們那些不理性的情緒表達方式如何與精神疾病的行為模式來做區分?本文於p125也有提到,「有些學者認為在社會結構之外,還有一種普遍存在的情緒模式(universal pattern of emotions)或情緒結構(emotional structure),而它是愛、恨、統一、分離、社群與個人間的辯證」,由此論點來看,情緒不但在表達的意義與時機上非常主觀,甚至是在定義情緒的方式上也非常的主觀,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推論:皺眉也有可能是表達歡樂情緒的一種符號、嘴角上揚可能暗示著憤怒情緒、流淚的當下人可能是安詳的、表情漠然反而是處在極度恐懼與慌張的情緒之下呢?如果以上的情況有可能成立,那我們是否要破除我們對一些社會邊緣人於一般情緒表達上的刻板印象呢?畢竟情緒表達的問題也可能與現代社會結構的問題相關,也許如此才有助於大眾對這些人的了解。問題二: 情緒的表達是理性的嗎?入們那些不理性的情緒表達方式如何與精神疾病的行為模式來做區分?本文於p125也有提到,「有些學者認為在社會結構之外,還有一種普遍存在的情緒模式(universal pattern of emotions)或情緒結構(emotional structure),而它是愛、恨、統一、分離、社群與個人間的辯證」,由此論點來看,情緒不但在表達的意義與時機上非常主觀,甚至是在定義情緒的方式上也非常的主觀,那我們是不是可以推論:皺眉也有可能是表達歡樂情緒的一種符號、嘴角上揚可能暗示著憤怒情緒、流淚的當下人可能是安詳的、表情漠然反而是處在極度恐懼與慌張的情緒之下呢?如果以上的情況有可能成立,那我們是否要破除我們對一些社會邊緣人於一般情緒表達上的刻板印象呢?畢竟情緒表達的問題也可能與現代社會結構的問題相關,也許如此才有助於大眾對這些人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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